法律问答

我口头提出辞职,没写辞职报告,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我可以向单位申请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0 06:33: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用人单位解除合同的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这里所称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按应发工资计算。
  • 用人单位存在下列几种情况之一的,劳动者主动解除劳动合同也有权获得经济补偿金:
    1、用人单位没有按照约定提供劳动条件或劳动保护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
    5、用人单位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迫使劳动者违背真实意思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等等。
  • 公司单方解除了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47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2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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