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离职了,工资还在吗?如果工资少了,我走了还有工资吗?

2021-04-10 16:12:0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擅自离职,没有提前30天书面提出离
    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的情况,劳动者属于违法。用人单位应该全额支付劳动者工资。但是该劳动者违法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招聘产生的费用,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承担。
  • 上班半个月,辞职后也是有工资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七条: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第八条:对完成一次性临时劳动或某项具体工作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按有关协议或合同规定在其完成劳动任务后即支付工资。
  • 上班半个月,辞职后也是有工资的,工资根据工作天数来确定应发工资额。按照一般情况,你只工作半个月,应该还在试用期内,试用期内辞职,只要提前三天就可以了,单位应当支付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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