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06年1月进入公司,满4年,2010年被派遣,只赔偿2个月的工资,2015年底合同没有到期,被派遣,没有赔偿,现在快3年了,公司没有继续合同,合理吗?报酬都在这家公司工作,如果没有继续报酬,怎么要求赔偿,还有年薪,年末报酬?

2021-04-10 22:33:2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和单位之间有劳动合同,则员工的事故可以认定为工伤,可以享受工伤待遇;即使没有书面的劳动合同,只要有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也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其法律依据是工伤保险条列第14条的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可以认定为工伤;具体的工伤待遇有一次性伤残赔偿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伤残津贴等;
    2、如果单位不承认与员工存在劳动关系,而劳动者又没有证据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则可以按雇佣关系中人身损害赔偿的要求向单位索赔;具体的索赔项目有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被抚养人的生活费、精神损失费等,这两种处理方式都可行。
  • 你好 建议来电说明详情 才能更好的帮助你
  • 建议协商处理,按实际劳动关系给予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