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女方婚前生过一个孩子,离婚判给了男方,现在再婚又生了一个孩子,符合办理独生子女条件吗

离婚
2021-04-11 09:11: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亲生活。但母亲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亲生活:一是母亲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二是母亲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亲要求子女随其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没有不利影响。
  • 一般来说,2岁以下的孩子会判给母亲。如果男女双方均无明显过错,各方面条件都相当,但女方的品质好一些,更有时间照顾孩子,得到孩子的抚养权的可能性就会更大。如果诉讼时孩子已满10岁,在诉讼中法院会考虑孩子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