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08年8月来一家台资企业上班至今,当时口头谈好的工资为8K/月。1.10月份金融危机爆发,后来公司强行工资减半。2.在这3年4个月来公司都没有交保险金。3.连年终奖也没有。4.现在我这个部门因管理不善,老板的想法是把我调至其它部门任职其它岗位,工资呢减半。烦请各位大侠告知:1.只是单纯根据老板的想法能劳动仲裁吗?!?2.以上老板的做法是不是违反劳动法,如果我要劳动仲裁的话,我能得到双倍工资的赔偿吗?!那么双倍是指几个月呢?!?还有就是保险,会得到什么样的补偿?!(补充:工资是每月直接打进卡里的)????盼各位前辈的高见,谢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