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派遣公司的一名临时工,我在厂里正常辞职工时也已经弄好,但是派遣公司却迟迟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应该怎么办遣公司却迟迟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应该怎么办?你好,我是派遣公司的一名临时工,我在厂里正常辞职工时也已经弄好,但是派遣公司却迟迟不给我结算工资我应该怎么办?

2018-07-20 10:00:2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三条规定被派遣劳动者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一条规定劳务派遣单位跨地区派遣劳动者的,被派遣劳动者享有的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按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的标准执行。

    (3)《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可见,由哪一方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是由劳务派遣公司和实际用工单位协商确定的。但不管如何约定,劳务派遣单位或用工单位都必须为劳务派遣人员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不能互相推脱,侵犯劳务派遣人员的权益。  相关知识延伸阅读:特殊人员的工资怎么发
  •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 劳务派遣工辞职不同于一般的劳动用工,它还存在另一方主体——劳务派遣公司。  什么是劳务派遣   劳务派遣又称人力派遣、人才租赁、劳动派遣、劳动力租赁、雇员租赁,是指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派遣劳工订立劳动合同,把劳动者派向其他用工单位,再由其用工单位向派遣机构支付一笔服务费用的一种用工形式。   一般经省市劳动人事部门厅批准可成立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公司,主营业务有人力资源外包,人力资源派遣以及通过招聘网为企业提供人才的供应信息,为个人提供求职登记,推荐工作;同时也为企业提供代理招聘会的举办,法律法规的咨询等工作。   劳务派遣工辞职的流程   
    1、劳务派遣的辞职向派遣公司提出,应当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派遣公司;   
    2、派遣公司应当及时通知用工单位,办理派遣职工工作交接手续;   
    3、离职时由派遣单位结清工资及相关费用、出具终止合同证明。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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