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的劳动合同没有到期,但我还在公司工作。受法律保护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1 18:18:2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根据《劳动部关于实施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的规定。如果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继续用工的,视为劳动关系存在。劳动者在该时间出现事故伤害的,只要符合《工伤保险条例》中关于工伤认定的条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二、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30日内提出)用人单位不申请的,劳动者可以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根据工伤认定结果向劳动者赔偿。
  • 补签劳动合同只要没有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就是合法有效的。其次公司与劳动者补签劳动合同,合同应载明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双方建立劳动关系之日开始。属于一种追认行为,可视为双方在建立劳动关系时已订立劳动合同。
  • 是受法律保护。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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