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律师你好!我的情况是这样的:我家的房子要拆迁,已经签好协议,拆迁方说好去年10月份拆迁的,结果一直拖到现在还没进行,而现在物价又涨了很多,去年10月份说好的价格放到现在根本不够,想叫拆迁方补偿点,他们又已协议已签拒绝补偿,还是要以原先价格拆迁!!我们当然不同意了,所以一直僵持着。。。。他们有强行拆迁的意思!!请问我这个情况怎么办啊????

2019-01-02 08:19:0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您好!没有签订拆迁协议的情况下,不能强制拆迁房屋拆迁补偿,应当由当地的拆迁部门公告补偿标准以及补偿方式。房屋拆迁补偿包括:房屋补偿与宅基地补偿。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有营业执照的门面房,个体户,经营用房应当按照商业用房性质补偿。商业用房补偿比住宅用房要高很多,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装修费用、拆迁过渡费、安置等,应积极争取。如果补偿额过低或者补偿不合理,建议聘请专业拆迁维权律师通过要求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谈判、与央视等知名有影响力的媒体合作曝光等多种方式来维权。
    由于拆迁存在巨大利益,因此各级政府层层截留,建议主动采取措施,斗争才能获得更多的补偿。根据我们专业拆迁征收律师多年的经验,一般主动斗争会比没斗争获得补偿更多,甚至翻番。
    详情可来电来访。
  • 确定补偿款不对的话,那你可以按照下面的途径维权:

    1、一般情况下,如果对征地补偿不满意,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协调。

    2、如果协调不成功的,可以要求地方人民政府进行裁决。

    3、如果是非正常征地的,可以收集相关证据资料至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停止侵害并赔偿损失。
  • 签订房屋拆迁补偿协议的主要内容  
    1、被拆迁房屋的建筑面积;  
    2、货币补偿的金额;  
    3、补偿的方式;  
    4、搬迁的时间;  
    5、双方当事人需要约定的其他内容。  如果被拆迁人选择房屋调换,协议中还应当包括安置房屋的价值金额、面积、地点和层次。拆迁协议应当使用市房地资源局制定的示范合同文本,并到区县房地资源局备案。
  • 政府强行拆迁的房子有补偿,应该是有补偿的,强行拆迁属于违法行为,应给予相应补偿。
    征地拆迁要给予合理补偿。
    针对因征地拆迁引发恶性事件,2011年国土资源部已下发《关于切实做好征地拆迁管理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严格规范征地拆迁管理,坚决防范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国土资源部要求,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贯彻落实中央规定,一把手亲自抓,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完善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政策措施。要督促市、县政府对征地拆迁管理工作负总责,加强征地拆迁工作指导监督。
    要严格征地拆迁管理,维护被征地农民利益。实施征地拆迁必须在政府统一组织领导下依法规范进行。
    征地中拆迁农民房屋要给予合理补偿,并采取多种安置方式,妥善解决好农户生产生活用房问题。
    要严格履行规定程序,征地前及时就征地补偿安置标准和政策征求群众意见;不得强行实施征地拆迁;对于群众提出的合理要求,必须妥善予以解决,同时确保征地补偿费用及时足额支付到位全面自查自纠正实施征地拆迁
    国土资源部强调,各级国土资源部门要建立应急预案,对征地拆迁中发生的突发事件,及时分析原因,采取措施妥善解决,防止简单粗暴压制群众,引发恶性和群体性事件发生。
    要积极探索创新土地征收拆迁中化解不同意见的途径,改进工作。
    与此同时,省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要迅速对正在实施的征地拆迁开展全面自查自纠。对发现存在程序不合法、补偿不到位、被拆迁人居住条件未得到保障或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等行为的,立即予以制止,进行整改。
    对违法违规征地拆迁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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