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咨询是最新婚姻法的。事情是这样的,我爸跟我妈结婚后有两栋房产的,两栋房产证的名字是写我爸名字的。后来我妈因病去世了,两栋楼是我妈一个人还债的,我爸没出过一份钱,我妈死前已全部债务全还了。我妈死去也没写下遗嘱说她那份给谁。过没多久我爸娶了一位女的回来,我想问的问题:第一如果我爸去世了,后妈有权利分配房产吗?第二如果我爸写遗嘱说要给后妈,那我能有权利分配吗?是不是连我亲妈那份都没有?国家婚姻法没分地区的吧?

2019-01-02 08:5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遗嘱的方式有自书遗嘱、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和公证遗嘱。只有公证遗嘱才会由公证机关出具公证书,公证书必须有公证机关的盖章才生效,其它的遗嘱,虽然没有公证机关盖章,但只要符合继承法的要求,同样也是有效的。
  • 遗嘱继承的适用条件主要有以下几项:
    1、被继承人生前立有遗嘱,并且遗嘱合法有效;
    2、立遗嘱人死亡;
    3、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签订遗赠扶养协议;
    4、遗嘱中指定的继承人未丧失继承权,也未放弃继承权,同时也未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 子女协商,协商不一致,可以起诉一般是平分,但是有赡养能力不尽或者少尽赡养义务的,可以不分或者少分遗产《继承法》第十三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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