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14年买的,一个商铺付的全款,是委托经营的那一种,当时说五证齐全,现在已经第四年房产证还没有办下来,说是当时开发商改了规划,当时规划是配电室,到现在没有预售证,开发商存在欺诈行为能否要求开发商双倍赔偿?

2019-01-02 11:11:2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商品房预售,必须取得预售许可证。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商品房预售。故意隐瞒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事实,买受人可以请求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赔偿损失,并可以请求出卖人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
    建议您积极维权,如需法律帮助可以与我联系。
  • 公司债务能否以房抵债?
    以房抵债是以物抵债范围中的一种,涉及到以房抵债的协议包括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和房屋买卖法律关系。“以物抵债”可以归纳为债务人与债权人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财产折价归债权人所有,用以清偿债务的行为。
  • 因开发商原因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
    一、有合同约定的,依照合同约定处理。
    首先,购房者需要仔细查看买卖合同中有没有对此情况作出过相关约定,如果有相关约定应当按照约定的方式处理。
    但如果只是没有约定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的,可以按照已付购房款总额,参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计收逾期贷款利息的标准计算。
    二、合同没有约定,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因开发商不给办房产证导致房产证纠纷时,购房者可以向法院起诉追究违约责任,要求开发商办理房产证或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由于出卖人的原因,买受人在下列期限届满未能取得房屋权属证书的,除当事人有特殊约定外,出卖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办理房屋所有权登记的期限;
    (2)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尚未建成房屋的,自房屋交付使用之日起90日;
    (3)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为已竣工房屋的,自合同订立之日起90日。
  • 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一、开发商面积欺诈怎么要求赔偿  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4条规定,出卖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内建筑面积或者建筑面积与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面积不符,合同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处理;合同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一)面积误差比绝对值在3%以内(含3%),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据实计算,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积误差比绝对值超出3%,买受人请求解除合同、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的,应予支持。买受人同意继续履行合同,房屋实际面积大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由买受人按照约定的价格补足,面积误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承担。所有权归买受人;房屋实际面积小于合同约定面积的,面积误差比在3%以内(含3%)部分的房价款及利息由出卖人返还买受人,面积误差比超过3%部分的房价款由出卖人双倍返还买受人。”  我国《合同法》第10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因此,开发商存在面积欺诈的行为,构成商品房违约。根据合同法以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在房地产公司交付的房屋严重缩水的情况下,购房者既可以解除合同,也可以要求开发商按照上述司法解释规定赔偿损失。  
    二、购房者与开发商就房屋面积大小出现纠纷时,由谁来测量面积误差  有些消费者凭感觉认为自己购买的房屋面积少了或多了,有的则自己测量。由于测量房屋的面积较为专业和复杂,所以一般房屋买受人自己测量的结果难以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证据。  那么,什么样的机构做出的测量结论才具有权威性呢?  不久前,国家建设部、国家测绘局颁布《房产测绘管理办法》规定,从2003年5月1日起,只要有相关测绘资质的单位,都可以承担测绘业务。如果购房者觉得所购房屋面积不合理,自己可以委托国家认定的房产测绘成果鉴定机构测量面积,作为与开发商交涉的法律依据。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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