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妈妈买的中国人寿瑞鑫分红险买了七年交了三万左右,现查出乳腺癌,保险公司只包赔重大疾病六万元,其他全部拒保并终止合同没有任何理赔,请问是这样的吗,买的分红险不退还不理赔直接拒保了

保险赔偿
2019-01-02 12:08:4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保险公司在出险后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向保户理赔有两种方式:赔偿和给付。
    赔偿与财产保险对应,指保险公司根据保险财产出险时的受损情况,在保险额的基础上对被保险人的损失进行的赔偿。
    保险赔偿是补偿性质的,即它只对实际损失的部分进行赔偿,最多与受损财产的价值相当,而永远不会多于其价值。
    而人身保险是以人的生命或身体作为保险标的,因人的生命和身体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所以,人身保险出险而使生命或身体所受到的损害,是不能用金钱衡量的。
    故在出险时,保险公司只能在保单约定的额度内对被保险人或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即人身保险是以给付的方式支付保险金的。

  • 1、对于购买重大疾病险,投保人有如实告知自身疾病的义务,都有如实告知的义务,如果投保人不尽如实告知义务,势必将影响保险人对保险风险的判断,以及收取保险费率的计算,保险公司会以此拒赔。
    2、重大疾病险分为两种,一种是提前给付保险费,一种是看完病后才给付保险费;
    3、是否可以胜诉,需要结合现有证据及是否可以取得相关证据进行综合判断。 法条参考: 《保险法》 第十六条 订立保险合同,保险人就保险标的或者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的,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   投保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保险人有权解除合同。   前款规定的合同解除权,自保险人知道有解除事由之日起,超过三十日不行使而消灭。自合同成立之日起超过二年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保险人对于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不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保险人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投保人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保险人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保险事故是指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责任范围内的事故。
  • 涉及情况很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例如,哪些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赔?以下情况交通事故保险公司不理赔:
    1、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
    2、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
    3、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出现上述情况以外的保险公司不赔,可通过协商,仲裁,诉讼等方法解决纠纷。
  • 需要分具体情况分析,例如,动物园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园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尽到管理职责的,不承担责任。如果是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原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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