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在这家木材厂已经工作了将近十三年。这两年工厂没给我任何劳动,说给我以前的补偿。之后我签了新合同想加薪,他说我只发了五个月的工资,但是我已经工作快十三年了。我该怎么办?谢谢!!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3 04:15:4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合同的工资和实际工资不符,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履行。如果用人单位拒不履行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 您好,建议收集劳动合同、公司相关信息及工作有关的聊天记录、录音等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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