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小区房屋存在的问题,一雨天,屋顶就存水,把我们家的墙都泡裂了,数次寻找物业管理去解决,物业管理十分高傲不理睬,我告诉物业管理不解决就不交物业费,因此现在有2年未缴物业管理费,如今物业管理找律师告大家,限大家7天内交清物业管理费,刑事辩护律师说屋顶难题不属于物业管理管,我想问一下我该怎么做?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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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在交付使用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使用后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接到出卖人的书面交房通知,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的,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书面交房通知确定的交付使用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但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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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维权,可以与其他受到侵害的业主一起去当地的房管局物业管理科投诉维权,也可以求助当地的新闻媒体,实在不行就大家联合起来一起起诉物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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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