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丈夫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主要是欠信贷公司的,现在我俩已经离婚,我需要替他偿还债务吗?

离婚
2019-01-02 15:24:3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债务纠纷是企业生产经营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产物。企业债务纠纷能否及时公正地处理,直接影响到纠纷当事人的利益。

    ??由于,中小企业企业家有一个与法律管理相矛盾的传统观念,就是习惯于熟人圈子的交易,往往依赖个人信用关系进行交易。
    这样就带来两大风险:一是可能“知人知面不知心”,因为对人的认知错误,或者对方因情势变化而信用发生变化,导致“君子协定”和朋友关系一同被践踏;二是因为没有书面的对各自权利义务的具体约定,时间久了,双方对当初的细节问题产生误会,各自认知不同、理解不同,两个本来交情很好的交易伙伴和事业盟友因此发生纠纷。
    因此,提高法律意识,防患于未然应当成为企业的座右铭
  • 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产生的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
    (二)》第二十四条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上述两个规定表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或债权人明知夫妻约定财产各自管理的,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
    从司法实践看,离婚时其他应由个人承担的债务主要有因个人违法行为所负债务、未经对方同意而负的专属个人的债务(如夫妻一方擅自做变性手术所负债务)等。
  • 第一,收到律师函。因为投资者可能会集体找律师,在向法院提出诉讼前由代理律师向你进行追偿。
    第二,如果你收到律师函,还是无动于衷就有可能面临民事诉讼(官司)。
    诉讼前,如果投资人申请财产保全(投资人有权力让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自己财产遭受损失),你的财产就有可能被查封,冻结,扣押等。
    也就是说有可能你银行里的钱不能拿出来用。需要等到审判结束后才能解除这项措施。
    因为P2P借贷会签订借款合同,你不还钱,法院会根据合同进行审判,到时候你还是不还钱,法院就会用各种手段和方法让你还钱。
    比如冻结你的银行存款,拍卖你抵押给借贷平台的财产,限制你出国,在征信系统记录你不还钱的违约信息,甚至通过媒体公布你不履行还钱义务的信息等等。
    三、如果你是信用借款,不还钱,法院就会将你的信息上传到“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栏目。
    到时候你想再向别的平台或者银行借钱就会非常非常难。还有你的高额消费会被限制,信用卡申请会被银行拒绝,不能买机票或者乘坐高铁动车等。
    四、如果是有抵押的借款,就会出现前面讲的投资人申请财产保全措施,你的东西会被拍卖掉。
    如果你转移财产,导致法院没办法强制执行判决的,法院就有可能对你进行悬赏执行。也就是说法院有可能出悬赏令,通过群众的力量找到你转移匿藏的抵押物。

  • 1.赌债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更不是夫妻共同债务。_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但非法债务除外,赌债或从事违法犯罪行为所欠债务要么不受法律保护,要么应由债务人自己一人承担)应该由夫妻共同偿还。但是,如果夫妻一方能够证明该债务确为欠债人个人债务,那么未欠债的婚姻关系当事人可以对抗债权人的请求。属于个人债务的情形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该项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另一种是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的情况。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项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_若认定为夫妻债务后,借钱一方无法证明这笔钱曾用于夫妻共同生活,还钱一方可以另外起诉要求借钱一方还钱_
    3.若是夫妻共同债务,在离婚诉讼中,没有借钱一方不认可此债务是夫妻共同债务,法院一般会在离婚诉讼中不予处理该债务,会要求借钱一方再另外起诉处理。_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