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A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不久,“非典”在全国爆发,A公司需要的水泥不能按计划运到,公司不得不向我逾期交付住房。我认为A公司已违约,要求承担违约责任。请问,不可抗力导致违约时,能否免除当事人的违约责任?

2018-07-20 11:21: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依据劳动合同法及其实施条例,如公司违反合同约定提前解除与你之间的劳动合同,你可以选择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主张相当于二倍经济补偿金的赔偿金。经济补偿金按你到公司工作的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未满6个月的,发半个月。
  • 您好! 【1】按照合同法的合同意思自治原则,只要在合同中对关于构成逾期违约或迟延履行进行约定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的,可以直接要求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2】其法律依据是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八条:“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及第一百一十四条第三款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 《合同法》第114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一般来说逾期一天违约金的标准,合同违约金上限是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但是如果过高或者过低是可以请求法院给予减少或者增加的。如《工矿产品购销合同条例》第35条第5项规定,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这里明确规定了延期交货的违约金比例为每日万分之三。再如,《如工承揽合同条例》第21条第4项规定,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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