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都是农村的,家里的风俗习惯是办了酒席就算结婚了,但我们一直都没有去领证,就这样一直生活了五年。由于他一直在广东打工,后来发现他在广东打工的时候和浙江的一个女的结婚了,请问这样我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解除同居关系吗?

2018-07-20 11:20: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如何写

    核心内容:在我国,同居是不被法律所保护的一种关系,可以随当事人的意愿开始或结束。下面为您详细介绍解除同居关系协议书格式。









    立协议书人:
    甲方:赵XX,男,汉族,19XX年11月25日,XX县人,住XXX小区,身份证号:

    乙方:姜XX,女,壮族,19XX年7月11日生,XX县人,现住XX坡,身份证号:

    赵XX与姜XX于2007年相识并相爱,后于2008年开始建立同居关系至今。2009年7月16日,姜XX生下一男儿,取名为赵XX,现孩子由男方父母扶养。赵XX确认赵XX系自已非婚生亲生儿子。2010年底,双方感情不和,无法共同生活,故双方协商同意解除同居关系,并就财产及子女扶养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照履行:
    一、解除同居关系后,儿子赵XX归赵XX抚养,姜XX不负担儿子抚养费,儿子依法对外承担的法律责任、大额医疗费等任何费用均由赵XX独自承担。
    二、女方享有探视儿子的权利,男方保证女方对子女的探视权,不得无故阻挠。
    三、同居期间所购买物品电视机、床垫归女方所有,摩托车由男方所有。
    四、同居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务由男方承担,女方不承担任何债务。
    五、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六、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二0一一年一月二十五日
  • 一般法院处理非法同居关系的原则如下:经查确属非法同居关系的,一律判决解除。涉及非婚生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一并予以解决。具体分割财产时应照顾妇女、儿童的利益,考虑财产的实际情况和双方的过错程度,妥善分割。
    解除非法同居关系时,同居生活期间双方共同所得的收入和购置的财产,一般按共有财产处理。在此期间双方各自继承和受赠的财产,一般按个人财产对待。所以最好起诉解决,这样少去不少麻烦,法院肯定会判解除同居关系。
  • 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但当事人请求解除的同居关系,属于婚姻法第三条、第三十二条、第四十六条规定的“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依法予以解除。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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