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政府经常在钱某经营的饮食店里公款消费,且一律记帐(帐单有主管签名)。至今,乡政府共拖欠四万元左右。钱某每次向其索款时,乡政府均以没钱为由拒绝付款。钱某担心乡政府一旦更换乡长,新任乡长会否认其上任前的欠款。请问:钱某应如何向乡政府索要欠款?若钱某向法院起诉,应交纳多少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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欠款起诉需要收取相关的诉讼费用,具体要根据欠款数额而定。
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 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 诉讼标的额×
2.5%-200元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 诉讼标的额×2%+300元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 诉讼标的额×
1.5%+1300元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 诉讼标的额×1%+3800元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9%+4800元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8%+6800元
8.超过500万元至1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7%+11800元
9.超过1000万元至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6%+21800元
10.超过2000万元: 诉讼标的额×
0.5%+418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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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欠款多少,债权人都可以向法院起诉的。
如果对方欠款的,就在双方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如果债务人未按约定支付欠款的,就构成违约,不管对方欠款多少,作为债权人,都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欠款。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九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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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有欠条的可以使用欠条作为
证据,没有欠条可以使用其他证据,如银行转账记录、电话录音、证人证言等,能够证明欠款事实和欠款金额即可。
2、可以向法院起诉,你取得胜诉判决后可以向法院提供对方财产线索,如对方名下的车辆、房屋或存款等,申请强制执行,冻结
拍卖上述财产,用来偿还你的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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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