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问下我人在上海,身份证丢了,可以从派出所调下我的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是办临时身份证吗

2019-01-03 01: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民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具体程序是:   
    一、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公安派出所办理申请手续,交验居民户口簿、本人近期一寸免冠黑白相片(相片尺寸标准同居民身份证),交纳证件工本费人民币10元。未满16周岁的公民,由监护人代为申领。   
    二、公安派出所将公民个人信息核准后报送县(市)公安局或设区的公安分局审核签发,并负责制作证件。   
    三、公安机关在收到申请后的3日内将证件发给申领人。   
    四、领取了临时居民身份证的公民在领取居民身份证时,应当交回临时居民身份证。
  • 在如何办理临时身份证?
    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可以申请办理临时身份证。。
    一、办理临时身份证的条件:
    1、具有常住户口的公民
    2、在申请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期间,急需使用居民身份证的。
    二、办理机构:各行政派出所
    三、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的居民户口簿;
    2、申领居民身份证回执;
    3、申领临时身份证登记表;
    4、一张近期居民身份证标准相片;
    5、急需使用临时居民身份证的证明事由。
    四、临时身份证的有效期限为三个月。
    五、居民办理临时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 婚姻登记可以用临时身份证
      民政部对外公布十条婚姻登记管理新规定,放宽了办理婚姻登记对身份证件的要求,并首次明确了非中国内地居民可以在中国内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凭户口簿复印件可登记
      根据很多人因条件所限难以提供户口簿的情况,《意见》规定:当事人无法出具居民户口簿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加盖印章的户籍证明办理婚姻登记;当事人属于集体户口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集体户口簿内本人的户口卡片或加盖单位印章的记载其户籍情况的户口簿复印件办理婚姻登记。
    当事人未办理落户手续的,户口迁出地或另一方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可凭公安部门或有关户籍管理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办理婚姻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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