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这家公司不到四个月,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我打算现在退休,不拖欠工资。我该怎么办?我可以要求加倍的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17 06:35:0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但法律并没有对一个工作月度结束后的工资何时发放作出规定。
    由于各单位对工作时间的起止计算不同(比如有从月初至月末计算的;有从当月27日至次月26日记算的不等),因此,工资发放时间也不尽相同,但比较共性的工资发放时间,是在工作月度结束后的15-20天内。
    超过这个时段就属于不正常,若超过一个月则属于违法了。
  • 公司欠工资,建议申请劳动仲裁,您可以要求公司赔偿经济补偿金。
  • 你好,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当然,追回工资,还可以协商、举报、投诉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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