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我结婚7年了,现在想买房,公婆付首付,以后我们一起还贷。如果我离婚了,那是谁的房子?谢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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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条规定: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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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付你方出的属于你方财产,但他要分得共同还贷的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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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房屋产权以登记的房产证为准;但若是共同还贷,则此部分和增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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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