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果楼盖起来有关部门能给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吗?
2、 执照吊销了,该公司和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行为?
3、 属于无效行为的话,购房者的钱是不是要给予退还?
4、 购房者的钱得不到退还,该怎么办?
5、 如果举报这个非法盖楼行为的话,工商局会出面制止,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吗?
6、 如果此盖楼行为是违法的,那么盖起来的楼将会被怎样处理?会被强制拆除吗?
7、 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还以原公司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卖楼赚钱,属不属于故意欺诈行为?
问题较多,我需要懂行的耐心的律师给我解答,不需要“请咨询当地律师”这样的答复,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