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有限责任公司(不是房地产公司)被吊销执照,原公司法定代表人还在以公司名义对公司名下所有的一块土地开发盖楼对外销售,据我所知,执照被吊销了,公司就不应该从事与清算无关的经营活动,在这种情况下,问:

1、 如果楼盖起来有关部门能给办理房产证以及土地证吗?

2、 执照吊销了,该公司和购房者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是不是属于无效行为?

3、 属于无效行为的话,购房者的钱是不是要给予退还?

4、 购房者的钱得不到退还,该怎么办?

5、 如果举报这个非法盖楼行为的话,工商局会出面制止,没收非法所得并罚款吗?

6、 如果此盖楼行为是违法的,那么盖起来的楼将会被怎样处理?会被强制拆除吗?

7、 原公司法定代表人在明知执照被吊销的情况下,还以原公司的名义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合同卖楼赚钱,属不属于故意欺诈行为?

问题较多,我需要懂行的耐心的律师给我解答,不需要“请咨询当地律师”这样的答复,谢谢!

2019-01-03 14:25:1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单位违反规定购房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机关、团体、部队、企业事业单位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城市私有房屋。如因特殊需要必须购买,须经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单位违反规定,购买私房的,该买卖关系无效。
    有的单位以个人名义购买私房,产权也登记在个人名下,但实际上是单位出资,作为单位的固定资产用于生产、经营、办公或用作集体宿舍等,这种情况属于单位变相购买私房,该买卖关系无效。
    凡享受国家或企业事业单位补贴,廉价购买或建造的城市私有房屋,需要出卖时,只准卖给原补贴单位或房管机关,否则也无效。
  • 目前,房屋买卖合同效力认定的根据主要是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私房管理条例》和我国立法机关颁布的《民法通则》。  其
    一、房屋买卖合同的形式要件问题,
    亦即买卖房屋协议是口头或书面均可,还是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根据《条例》第6条第
    (二)项规定, 购买房屋办理过户登记时,“须提交房屋所有权证、买卖合同和契证”。显然,买卖房屋协议是以书面合同为其成立的要件。要求书面形式的要件关键是要认定房屋买卖合同是诺成性合同,而非实践性合同。只要买卖房屋合同当事人以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即为合同成立并是有效的条件之一,不允许当事人一方随意翻悔。这一规定为当事人因房价过高或过低等不合理、不合法原因毁约起到了有效的防范作用。  其
    二、房屋买卖合同有效成立的实质法律依据问题
  • 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首先看证件是否齐全。

    作为买方需要注意:
    1、审查卖方是否对房屋享有所有权,这个可以通过到房管局查册解决,如果卖方有配偶,那么原则上要配偶一并在房屋买卖合同上签字;
    2、审查房屋是否有被他人主张权利的风险,同样可以通过查册解决,查册上面会显示是否有其他权利人,如抵押权人,如果有,那么这样的房子不能买,或者让卖方处理完了再买;
    3、房子如果是干净的,那么就要注意交房时间,要约定明确的交房时间、交房条件,以及逾期交房的违约责任
    4、明确办理房屋过户手续的时间及条件,以及约定卖方协助办理手续的义务及违约责任。等等。

    作为卖方需要注意:最主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期限、付款方式,并且约定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最后,对于买卖双方,上面所提到的均需要关注,可以明确对方的责任,也可以避免自己违约。

  • 1、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2、侵犯优先购买权,合同无效

    3、司法机关和行政机关依法裁定、决定查封或者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产权利的房屋

    4、以欺诈为目的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5、以胁迫的手段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

    6、乘人之危签订的经济合同

    7、损害集体利益的房屋买卖合同

    8、未签订正式的书面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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