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可以直接走,需要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3 18:46:28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劳动合同到期,是自然终止劳动合同,不是解除劳动合同,只要合同中没有约定需要劳动者提前告知,劳动者就没有提前三十日通知用工单位的义务。
  • 劳动合同的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会与劳动者续签劳动合同,但也有不续签的情况下,此时可能需要用人单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那么劳动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都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呢?   
    1、公司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降低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工资待遇等)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3、公司和劳动者一方或者双方不予续订劳动合同,终止劳动合同的,有经济补偿。
  • 劳动合同终止后(即到期后),用人单位不得随意销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的内容可知: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到期,劳动者离职后需要将劳动合同保存两年以上。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辞职即辞去职务,是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关系的行为。劳动者享有自由择业的权力。
    3.正常辞职,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前30天提出的书面离职,不需要用人单位批准就可以离职,其中,试用期提前3天书面提出。
    3.用人单位违法在先,例如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拖欠劳动者工资、不按约定给劳动者提供岗位等,劳动者被迫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立即辞职。
    4.《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用人单位规定劳动者要提前一个月写离职申请的,劳动者是需要遵守的,劳动者辞职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不会扣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