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工厂打工赚钱的,上班途中跌伤胳膊脱臼,不可以上班了,我工厂赔误工,工厂不赔,我想问一下该怎么办

2021-04-19 14:34:2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工伤职工停止工作,治疗工伤期间,包括住院期间和出院后休养期间,称为停工留薪期,按遭受事故伤害前正常上班期间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工伤职工的停工留薪期应当凭职工就诊的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或者签订服务协议的工伤康复机构出具的休养证明确定。
    停工留薪期超过12个月的,需经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设区的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停工留薪期结论为最终结论。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的“原工资”,《工伤保险条例》未定义,各地规定大致有以下三种计算方法:
    1、指加班费之外的工资;
    2、受伤前12个月平均工资;
    3、受伤前12个月加班费之外的平均工资。
    用人单位不依法支付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工资的,工伤职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依据鉴定等级计算具体赔偿数额,直接申请劳动仲裁
  • 你好建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准备证据材料,提起诉讼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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