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我父母之前写过宅基地的归属说明,也可能是遗嘱,现在父母想撤销,怎么办理,谢谢没有公证过

公证
2019-01-04 02:43:4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遗嘱撤销的注意事项:
    立遗嘱人可以在生前的任何时候撤销或者变更所立的遗嘱,或者另立新的遗嘱,不过,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首先,为避免将来发生纠纷,撤销时要尽可能是通知原来的见证人,代书人,宣布原来的遗嘱作废。
    其次,根据《继承法》第二十条 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
    因此,如果原来的遗嘱是公证遗嘱,应当通知原公证机关将原公证遗嘱注销。
    最后,如果立遗嘱人立了几份相同的遗嘱,以最后立的遗嘱为准。
  • 在我国,土地是公有制,由国家和集体所有,土地的所有权是不能被继承的,对农村宅基地,宅基地的所有权和公民私房的使用权是分离的,宅基地的所有权属于集体,私房的所有权属于私房产权人。遗产必须是公民合法拥有的财产,所以,公民是不能将宅基地作为遗产继承的,而只享有使用权。
  • 父母去世无遗嘱,遗产按照下列法定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
    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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