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下属部门单独设立了一套规章制度,并对我进行处罚,是否合法?我是否必须遵守?我进公司11年已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最近我所属的部门在没有召开员工大会前提下,私自设立了一套“部门级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我们多年的工会主席以及员工代表都没有选举过,是内部私自选定的。而且该制度明文规定很多条款只针对我们一线基层员工,管理人员不再规定范围内,依照新的规定因为我上班给家里打了一个手机电话,对我进行处理扣绩效扣薪资,我不服不签字并提出异议,现在把我交到人力资源部,准备进行更深入的处理,看情况很严重。
请问1.企业有企业的规章制度,下属部门有权利另外开启一个版本的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吗?
2.我到底该遵守企业的还是部门的?(部门级的规定非常霸王,说话扣钱,打电话扣钱,企业版里都没有这么苛刻的规定,而且特别注明这些条款只适用于基层员工)。
3.工会主席和工人代表应该规定是选举出来的,而我们所有工人都没看到过选票长什么样,主席和代表都是部门内部私定的,是否合法?
4.最后请问这种依据部门条列的处罚是否合法?如果不合法我要维权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4 08:22:26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