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与罐头厂签订的劳动合同,被劳动仲裁机构确认为部分无效,我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但其不支付,请问这种情况属于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吗?

2018-07-20 14:19: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若用人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企业未依法与您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其做法违反《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同时,本法第八十二条规定,该企业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您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第十四条规定,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您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与您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与此同时,如果该企业没有办理保险手续的,还应依法为您缴纳社会保险金。
  • 对于劳动合同分类及违约说明,是企业与员工订立劳动合同前必看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一旦建立了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1、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3、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 你好,先告诉你大体的解决办法,详细需要咨询可以联系面谈、
    一、关于劳动关系存在、工资表、考勤等,你不需要很多证据,通常劳动关系不难确定的。极少部分证据即可。
    二、工资应当支付给你的,尽量协商要回,如果协商要不回,可以到当地劳动局内设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注意申请之前要组织好以下证据:
    1.劳动关系存在时间的证据,
    2.每月工资数额的证据。
    三、保险部分:单位这种做法是非法也是违规的,你可以到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劳动局内)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是我国专门为解决职工问题特设的机构,一旦查出有该类违法现象,会依法处罚用人单位的,解决效果很好,你可以去投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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