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买的商品房,今年年末交房,在建设银行办理了为期20年的贷款,现在银行贷款合同签订了,他要我到房产评估交纳评估费,按照房价的千分之三收取,不办理评估就不给我下发贷款,这种性质的收款合理吗?我想知道以下方面是否有法律依据:1、评估费是需要贷款人出还是银行出?2、购买的期房抵押贷款是否需要对房屋进行评估?

2019-01-04 19:32:2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只要您的个人负债率达到借款要求,且征信良好,对于其他的贷款申请是没有影响的。办理银行贷款需要准备资料:
    1.有效身份证件;
    2.常住户口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固定住所证明;
    3.婚姻状况证明;
    4.银行流水;
    5.收入证明或个人资产状况证明;
    6.征信报告;
    7.贷款用途使用计划或声明;
    8.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 房产评估全称房地产价格评估,就是对房地产进行估价,也就是说,由持有《房地产估价人员岗位合格证书》或《房地产估价师注册证》的专业人员,根据估价目的,遵循估价原则,按照估价程序,运用估价方法,在综合分析,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基础上,结合估价经验及对影响房地产价格因素的分析,对房地产的特定权益,在特定时间最可能实现的合理价格所作出的估计、推测与判断。它实质上不是估价人员的定价,而是模拟市场价格形成过程将房地产价格显现出来,它具有专业性、技术性、复杂性,是科学、艺术和经验三者的结合。房地产交易、租赁、抵押贷款、担保、商品房开发与销售等环节都离不开对房地产价值的评估。  房产抵押价值评估是对抵押房产的市场价格进行分析测算的过程,是为房产抵押服务的,即为合理确定抵押贷款额提供依据。在实际放贷过程中,金融机构往往根据评估结果,按照一定的贷款率(也叫抵押率)提供房产抵押贷款。抵押价格由专业评估机构向金融机构提供,贷款额则由金融机构自身决定。抵押价格的评估只是考虑了作为抵押物的房地产风险,而贷款项目本身的金融风险则需要金融机构在确定贷款额时考虑。专业评估机构对房子做估值,会结合房龄、面积、地段、市价,最后一般不会百分之百的估值贷给你,住宅一般情况7成,做经营略高些;商铺5--6成,远郊区县会降成数。  抵押贷款评估费的收费标准,国家没有明文规定,而是随行就市,也就是评估机构收费标准由市场调节。北京市中介机构目前的收费标准是(商品房):房屋总价100万元以下(含1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42%,100万元到500万元的(含500万元)累进计费率为
    0.3%,500万元到2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12%,2000万元到5000万元(含5000万元)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6%,5000万元以上的收取评估总价的
    0.012%。  房产抵押贷款也有的收费还按照住房和商用房来区分,住房的收费标准在之间,商用房是1000起步,超过500万的按照房子总金额的千分之一来收费。是贷款银行认可的专业人士来评估的。一般都是按照后面这个标准来收费的,但具体的还是看人家收多少。不过这种费用还是比较透明的。
  • 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需的条件:
    1)企业至少成立三年;
    2)近半年开票额不少于150万;
    3)有固定经营的场所;财务状况良好;
    4)银行要求的其他相关条件。贷款期限及额度中小企业信用贷款额度一般为10-100万;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
  • 贷款房也就是按揭房,按揭房交易过户流程如下:
    1、实地看房
    这是房屋过户中不可或缺的重要步骤,如果少了这一环节,就很容易出现纠纷。因此买方不仅要实地查看房源,还要注意审查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以及产权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真实性。
    2、签订《买卖合同
    实地查看、核实了房屋情况后,买卖双方就可以签订买卖合同了。需要约定好交易细节,以免出现责任划分不清的问题。
    3、卖方向贷款银行提交提前还款申请,并办理解除房产抵押
    经过银行同意后,卖方准备好资金前往银行办理提前还款。
    办理完毕后,需携带房产证、他项权证、银行出具的清贷证明、注销抵押登记申请书以及身份证,前往房地产管理中心相关窗口办理解除抵押。
    4、买方办理贷款手续
    如果买方需要办理贷款手续,则应提前准备相应的贷款资料。
    卖方需准备房产证明等材料,一同前往银行办理房屋贷款手续。
    5、办理交易过户
    买卖双方携带相关证件原件,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一般办理时间为一周,在办理过户时,买方应向卖方支付房屋首付款。
    而且买卖双方需按标准缴纳相应税费。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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