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进公司一年零一个月,公司没有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人力签名),是否被视为没有固定期限的合同,昌名签订的合同是否到期,是否可以退休,劳动法所说的两倍的赔偿是否扣除支付的工资部分。

劳动合同纠纷
2021-04-24 09:35:1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1、单位应当在离职的当天结清所有的报酬和费用,如果单位违法,建议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  
    2、依据:  1)《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2)《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九条 【劳动监察】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拖欠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依法处理
  • 签了一年劳动合同是可以的,劳动合同的签订以双方当事人自愿为前提,只要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时间等内容可以由双方自行协商。
  • 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有时效限制。在一年内容未主张双倍工资赔偿的,用人单位就不需要支付双倍工资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