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本人与中介、二手房卖方签订了房地产转让合同,当时我就交了2万元订金,事实该二手房东从一手房东处购买此房产并未过户,我思来想去为避免后期与一房东与二房东产生不必要的纠纷,现我不想购买此房产,但转让合同中规定如有一方反悔或违约,违约方除赔偿承诺方1万元违约金外,同时承担甲乙双方应缴的中介费,这个合同有效吗?现在我还能要回我的2万元订金吗?

2019-01-05 09:41:15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中介违约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履行债务后,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中介单方毁约可以要求其继续履行合同或是承担违约责任,具体违约金的支付需要以实际损失为依据。
  • 合同签订之后反悔就是个违约的问题了。既然签订了合同,合同开始生效,那么单方面的不履行合同的行为就属于违约了,你要反悔的话就要按合同的要求支付对方违约金的。当然,除非你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合同是被胁迫签订的,或者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对我们国家、社会、他人和自身造成了重大损失的,那么你可以请求法院予以撤销。
    还有一个如果合同内容违法,签订双方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体不符合有关规定的,这类合同无效。
  • 对于买卖合同双方违约的处理,应首先分清双方各自违约的具体形态,然后据以确定各方所应负的责任,并分别由各自向对方承担。但参照《合同法》第99条、第100条的规定,若双方所负责任为同种责任,依其性质可抵销的,双方可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将各自承提的责任抵销;若双方所负责任为不同责任,但经双方协商一致,只要不违反法律禁止性规定,并可抵触。
    此外,若合同当事人一方或双方为两个以上的多数,在双方违约情形下,会发生更为复杂的连带责任按份责任,这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分析和处理。
  • 你好,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未支付价金的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或者报酬的,对方可以要求其支付价款或者报酬。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法律上或者事实上不能履行;  
    (二)债务的标的不适于强制履行或者履行费用过高;  
    (三)债权人在合理期限内未要求履行。  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按照当事人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对违约责任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受损害方根据标的的性质以及损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选择要求对方承担修理、更换、重作、退货、减少价款或者报酬等违约责任。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反合同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损失。  约定违约金的,可以要求违约方支付违约金。  有定金的: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约定的债务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违约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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