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试用期90天,现在过了,86天了,6月11号开始上班,现在9月6号了,我是不是过了试用期。

2021-04-25 13:42:2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试用期满过后,用人单位不能按不符合录用条件解除合同。
      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试用期内,劳动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合同。但员工试用期满,用人单位不能再以此解除合同。
    试用期满之后,员工被无故辞退,属于违法解除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八十七条规定,员工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员工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即本单位工作年限每年两个月本人工资标准支付赔偿金。
    员工工作时间不满半年,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赔偿金。
      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维权。
  • 试用期过后的工资按照正式员工的工资计算。你可以要求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可以要求其支付两倍的工资
  • 在试用期提前三天通知用人单位,但其即可离职。
    拖欠的工资,可以要求支付,建议申请劳动仲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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