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二手房时,卖方不在现场,是卖房的儿子签字的,我们交了定金和中介费。后中介和卖方儿子又一起到卖方那签字,但我买方手里的合同上没有卖方签字。请问这样的合同有效吗?

2019-01-05 14:35:23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为规范房屋买卖经济服务市场价格行为,降低房屋买卖中介费用负担,中央发改委与住建委就联合下发了《关于降低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规定,房屋买卖经纪服务收费由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或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宅买卖经纪服务收费标准统一不超过2%。
  • 房产中介收取委托人“购房定金”后,不能就该房屋交易达成居间促成的,可能需承担向委托人双倍返还定金的责任。故,对存在中介方的二手房买卖,定金交纳应有明确的接收主体,同时须有相对方或义务方明确承诺遵守定金罚则,且承诺对象直接针对的是定金交付者。
    实践中,中介以“代管定金”形式进行居间中保的交易形式,作为一种促成交易的安排,法院在审判中通常会予以尊重和确认。
  • 通过房屋中介公司找到合适的房子后,购房者通常都会被中介公司要求交付一定的定金,以便留住房源。为了保证定金的安全,应当注意以下四点:  
    一、要求中介公司出示其与房主之间就该房屋挂牌出售的委托协议。在该协议中应当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委托期限及委托中介公司向卖家收取定金的内容。  
    二、与中介公司签订书面的中介协议。该协议至少应包括房屋基本状况、房价、保留期限及定金的处理方法等约定,并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三、与中介公司签好中介协议后实际交付定金前,购房者还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房主委托中介收取定金的委托书。  
    四、收到委托书后,在交付定金时应要求中介公司出具收取定金的收据。该收据仅有中介公司经办人员的签字不行,一定要加盖中介公司的印章。  做到了以上四点,一旦房主不同意出售房屋,购房者便可以要求双倍返还定金,不会带来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 1、购房前,确认售房人的真实身份。购房者对于有意向购买的房屋,应要求中介公司或出售人出示真实有效的房产证、土地证、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如为共同财产,房屋共有人必须到场或签字,确保买卖过程的合法性。  
    2、全面了解房屋状况。由于二手房不是新商品房,或多或少的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购房者在看房时要全面了解房屋状况,包括房屋本身的结构、装修、户型、楼龄,周边配套、市政设施、物业管理水平等等,另外,还要查看水电费、煤气费、电话费、有线电视费、管理费等费用是否已缴清,对于拖欠的费用如何解决等问题。购房者应对这些情况做到心里有数后再决定买还是不买。  
    3、谨防掉进“格式合同”的陷阱。在签订定金合同之前,要对合同进行全面审查,如果有律师在帮审就更安全了。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防止卖家拟定的“格式合同”的陷阱。众所周知,格式合同往往是保护起草合同一方的利益,因此,必须警惕卖家的种种不端行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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