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是原告,被告没有拖欠一万一千元的工资。开庭时被告不能拒绝大厅,一审胜诉,他胡编理由向中院上诉,请告诉我中院如何判决!

2021-04-26 16:12:2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1、开庭前申请延期;
    2、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3、庭后提交代理词,等待缺席判决
  • 这要看了判决书才能分析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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