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再次工作时受伤,住院治疗,然后申请医疗保险,资料也提交给我县医疗保险部门,可以撤回吗

2021-04-27 15:08: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了应当认定为工伤的七种情形,其中前三项是主要标准: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这些主要标准之间,以及与工伤认定实践这间均存在不尽协调之处,应进一步完善。
    一、伤害结果与工作之间关系的失调工伤认定实践中,伤害结果有事故伤害与意外伤害等。不论是事故伤害,还是意外伤害,只有与所从事的工作存在一定的关系,才可认定为工伤。
  • 提供病历,向医疗保险部门查询申请
  • 你好,若单位没有为劳动者缴纳医疗保险的,劳动者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投诉处理,维护自己的权益。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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