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故意放火破坏他人财产,但没有造成太大损失,请否认放火罪。

2021-04-27 18:53:3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放火、决水、爆炸、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损害极端严重的,处死刑或无期徒刑。
      第十七条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其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四十九条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对于故意杀人、强奸、放火、爆炸、投毒、抢劫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分子,可以附加剥夺政治权利。
      第五十七条对于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应当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 报警处理追究纵火者的刑事责任
  • 你好,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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