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在一个尘土环境污染很大的生产车间工作,半个月后因身体不舒服,眼睛疼痛不可以工作,因而向此生产车间管理辞职。殊不知该企业回绝发放工资!这合理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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辞职后企业仍需支付员工工资,这是劳动法规定的。劳动者依法辞职的当天,即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出具辞职证明的同时应当一次性给劳动者结清工资,否则用人单位就违法。而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50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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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拖欠或克扣工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维权。维权时应注意收集整理必要的证据,如工作服、工资条、工牌证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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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