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您好,请问94年的乡镇自建房,只有土地使用权证和建设用地许可证,未办理房产证的房子,当土地使用权证人和建设用地许可证申请人非同一人(母子关系)产生纠纷时,此自建房的产权该归谁有?

2019-01-06 10:47: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的规定,房地产的买卖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作用权同时转让,也就是说,购房者享有的是完全的房屋所有权;但我国实行的土地全民所有制,即土地只有国家和集体所有,个人只有使用权。因此,土地证上载明的使用终止日期一到,国家可以收回土地使用权。
  • 办理房屋登记,一般依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申请;   
    (二)受理;   
    (三)审核;   
    (四)记载于登记簿;   
    (五)发证。   房屋登记机构认为必要时,可以就登记事项进行公告。 因合法建造房屋申请房屋所有权初始登记的,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四)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五)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六)房屋测绘报告;   
    (七)其他必要材料。
  • 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按揭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产权登记在自己名下,该房屋属于个人财产,同样的,按揭贷款为个人债务。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但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的,在离婚分割财产时,该房屋仍为产权证登记人的个人财产,剩余未还的债务为其个人债务。
    对于产权证登记在一方名下,配偶方有证据证明婚前购房时其也共同出资,且同时有证据证明其婚前是基于双方均认可所购房屋为共同所有的前提下进行出资的,则虽然该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仍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时应按共同财产的分割原则进行处理,同样的,其按揭贷款债务为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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