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申请书

   申请人:……,男,汉族,……年……月……日出生

   现住址:……,?????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请求事项:

   1、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2012年2月至6月拖欠的工资,合计6000元人民币。

   2、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11年12月和2012年6月工作期间的加班费(出题费、监考费和阅卷费),合计800元。

   3、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为申请人补交社会保险费,合计4500元。

????4、请求依法裁决被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自2011年10月到2012年6月双倍工资的不足部分,合计7800元。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自2011年10月到2012年6月在被申请人处工作,2011年曾担任班主任兼教师,2012年至今负责交换生两个班的教学任务。申请人每日实际工作时间超过4个小时,每周实际工作时间超过24小时,大量事实证明被申请人对申请人存在领导行为,双方已经形成了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被申请人一直未与申请人签订劳动合同,也未为申请人缴纳社会保险,且屡次拖延发放工资时间。被申请人至今拖欠申请人自2012年2月份到6月份的工资,而且拒绝支付申请人加班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现依法向贵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请贵院依法裁决申请人以上请求事项。

????此致

??????????????????????????……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申请人

????????????????????????????????年????月????日

附:1、证据目录和证据3份

????2、本申请书副本3份

仲裁
2019-01-06 13:14:3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若工伤索赔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则劳动仲裁裁决应当为终局裁决。若超过,则不是,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四十七条下列劳动争议,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一)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
    (二)因执行国家的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第四十八条劳动者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劳动仲裁免费的 劳动纠纷发生之日一年内,本人拿身份证、劳动合同或者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以及其他相关证据,到单位所在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 《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第五十三条 劳动争议仲裁不收费。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经费由财政予以保障。
  • 申请劳动仲裁的流程:
      确定自己的案件属于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后,就开始准备申请仲裁的材料,一般需准备以下材料:
      
    1.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申请书(原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2. 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份数:1份);
      
    3. 被申请人身份证明(或注册登记资料)(复印件,份数:1份);
      4 证据材料(复印件,份数:根据被申请人的人数+2)。
      如果群体性案件(劳动者十人以上),还需提供以下材料:
      
    (1)员工推举代表书;
      
    (2)申请人仲裁请求明细表。
      如聘请了律师,还需提供如下材料:
      
    1. 授权委托书(原件,份数:1份);
  • 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计算标准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的计算】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补偿金中工资计算标准关于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问题,按照《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的第11条规定:“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是指企业正常生产情况下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而对于上述条款中的“工资”的范围,按照《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53条的规定:“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予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在经济补偿金的工资计算标准这一问题上,最容易引发混淆和纠纷的地方常见于计发经济补偿金的工资标准是否包括加班加点劳动报酬的问题。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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