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1、朋友A(女)在一家养老院分院(甲分院)做护士近六年了。

???这家分院去年关闭了,把她调到另一分院(称乙分院)上班。单位是包吃住,A去乙分院时,乙分院院长安排A同另一护士B同住一宿舍。

???因B护士的脾气原因,A、B双方吵架无法在一宿舍住。院长安排A到厨房隔壁一护工宿舍(护士与护工宿舍原分开的)住,该宿舍因护工每天早晨3、4点就起来在厨房干活,比较吵杂,A认为影响休息。

2、A与乙分院院长沟通,院长表示有困难无法解决:目前没有其他宿舍安排,若员工自己在外住宿单位也不会给予补贴。或员工觉得条件不好,可以员工自己申请辞职,院方不会主动辞退员工。

请问:A?自己申请辞职,是否可以索取一定补偿金??

?????A?手工只有一份2009年签订的劳动合同(期限2009.5.1-2010.4.30),之后单位就没有签订过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纠纷
2019-01-06 16:02:30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员工主动辞职有以下几种情况,企业是需要赔偿的。
    1、企业有违反双方劳动合同的过失行为,对员工造成伤害,(例如:企业在员工入职一月之后仍不给员工办理社保关系的,员工有权提出辞职并要求企业支付赔偿)
    2、企业和员工协商一致,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企业也应当支付应该支付的补偿金。
    3、员工因为在企业工作过程中造成个人伤害(例如工伤)不得不辞职,企业需要支付补偿金及相关费用。
  •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1)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26条第1款第1项(即: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惫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除以上外,单位不能随便辞退工人。
  • 工伤没赔偿之前自己辞职对赔偿没有影响的,用人单位仍要依法支付各项赔偿的。
    《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第三十九条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
    (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 你好,可以申请劳动仲裁主张以下权利:
    1、如果工作期间未替你交社保,可以要求补缴工作期间未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即补缴入职至今的社保或给予现金补偿,
    2、单位辞退你,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按照你工作年限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超过半年算一年,不满半年算半个月工资。如果违法裁员需支付你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双倍。
    4、单位辞退你,还可以要求赔偿你们失业金损失,即根据工作年限按照武汉月最低工资标准的70%领取。
    5、如果工作期间未休年休假还可以要求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按照日工资标准的300%支付等等,不能要未履行期间的工资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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