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前几天,我的朋友向我借了10,000元,说他借了两个月的钱来周转商店,但是今天他发现他跑了,电话也关机了。商店法人也变成了他的妻子(离婚)。我该怎么办?我现在可以用什么方法把钱拿回来?

离婚
2021-04-29 12:42:29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首先,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第十八条规定,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其次,根据《婚姻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男女双方协议离婚后一年内就财产分割问题反悔,请求变更或者撤销财产分割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人民法院审理后,未发现订立财产分割协议时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应当依法驳回当事人的诉讼请求。
      即双方协议离婚的,且对于财产分割问题进行协议的,如对该分割协议反悔,认为存在欺诈、胁迫等影响真实意思表示的情况,则可以在协议离婚后一年内提出,可请求人民法院予以对离婚协议变更或者撤销。
  • 因为他人离婚而导致债务追讨出现问题的,可以直接起诉借钱方,而无需去证明这到底是他们的一方债务还是共同债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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