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新了新的劳动法吗?现在补偿标准又出了新的吗?

2021-04-29 15:57:4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如果单位在发放你的工资的时候扣除了你一定的比例的因你个人的原因造成的公司损失的话,单位的做的就是合法的。
    1、如果单位扣除比例超过了本人当月工资的20%就不合法了,如果不是扣除的因你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也是不合理的。现在单位扣除了后,你拿到手的工资不应当低于最低工资标准,单位的做法也是不合法的。
    2、你可以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如果是你主动提出辞职的,单位就不会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的。
    3、如果你又想解除劳动合同,又想拿到经济补偿金的话,你就只能依据其他的原因来解除合同,比如单位未给你购买基本养老保险等理由。建议你与单位协商解决,该报案的尽快报案处理。毕竟车辆被撬车内财产被盗这属于盗窃案,属于刑事犯罪了。
  • 你说的是新劳动合同法吗,计算标准是一年工龄一个月工资,不足半年按半个月发放,满半年按一个月发放经济补偿金
  • 具体得看因什么情况进行的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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