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首付买的房子,写一个人的名字,婚后可以在房本上加名字吗?属于夫妻共有财产吗?

2019-01-06 19:38:07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是夫妻关系的加名,一般是不收费用的,只需交纳一定的工本费即可(具体看当地的政策)。婚后房产证加名字与房产交易不同,不需要交纳契税、营业税、个税等税费,与直系亲属见房产证加名相同,只需要双方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到房管局办事大厅填写一份双方共同拥有该房产的申请,就可以办理房产证增加共有人的业务,只需交纳少量工本费即可,费用一般包含配图费、登记费等,大约在100元以内。
    婚后房产证加名字比婚前房产证上加名要划算很多。
    婚后房产证加上名流程:
    1、带好三证:结婚证、身份证、房产证的原件和复印件
    2、去房管局大厅排号等待,交纳80元工本费,5月贴花费、25元制图费。
    3、10个工作日之后去房管局大厅领取新的房产证。
    4、如果有房贷的话,须先去银行办理抵押变更手续。
    在房产证上面加名字的情况比较多,对于年轻一族准备结婚的,可以在婚前加名字也可以在婚后加名字,唯一区别的就是婚前加名字手续麻烦一些,要缴纳的税费要多一些,没有婚后加名字比较划算。
    虽然如此,但也有很多人想在婚前在房产证上加名字的,个人有个人的想法考虑,不管怎么说关键看大家怎么选择了。
  • 你好:男女双方婚前购买的房产属于婚前个人财产,除非双方另有约定,否则不因夫妻关系的建立而转化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你老公婚前己付的首付款与婚前还的贷款及利息,属其婚前个人财产。
    根据婚姻法第17条规定,婚后夫妻共同还贷款及房屋增值部分属夫妻共同财产。若在房产证上加你的名,你们应办变更登记,变更后,视为你老公赠与一半给你,费用需咨询产权处。
    办了变更登记,无需公证。不办变更登记,最好对婚前首付款、婚后共同还贷款金额等事实进行公证,以免事后纠纷,费用要咨询公证处。祝你们幸福!
  • 婚前买的房子婚后加名字属于共同财产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或一方所得的财产称为夫妻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和支配。夫妻共同财产主要包括下列财产:  
    (一)夫妻双方或一方工资、奖金、津贴及其他工资性收入;  
    (二)夫妻双方或一方生产、经营的收益所得;  
    (三)夫妻双方或一方通过其知识产权获得的收益。是指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实际取得或者已经明确可以取得的财产性收益;  
    (四)夫妻双方或一方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主要是指:  
    (1)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财产投资取得的收益;  
    (2)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住房补贴、住房公积金;  
    (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男女双方实际取得或者应当取得的养老保险金、破产安置补偿费。  夫妻对上述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这里的有平等的处理权和支配权有两层含义,第一层含义是夫或妻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第二层含义是夫或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他人有理由相信其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善意第三人。
  • 夫妻析产是以离婚为前提的。根据婚姻法解释三的规定如下: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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