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一下,在前几年爷爷自写了一份遗嘱交给老大,大致为:房子分3层,一层爷爷和老五,二楼老三家庭,三楼老大家庭,其余老四,老二结婚出去户口也不在这里,所以没权利居住享有,爷爷本人百年后各人所有财产物品都归老大管理。此份自写遗嘱是爷爷亲笔所写包括签名按手印!
????现在我要咨询各位法律精英的问题是:1:家庭会议内写的协议!即便其它几个儿子事后反悔!能不能在法律上有效!2:其它儿子要强行把爷爷送养老院,并且如果爷爷享有动迁后,要强行分配他的动迁款,不管老大和老五都反对,不同意就闹事吵架打架相待,爷爷年事已高,整不起折腾,虽然表示不同意,但其他儿子都不理睬他,有什么办法可以对他们这种令人发指行为进行约束!3:爷爷的自写遗嘱是否在法律上有效果,没公证过,因为公证处人员不给公证!解释是要所有子女到场同意!4:现今由于对其它兄弟的作为深恶痛绝,他们开会写下的协议都可以不认,并且蛮横无理,不顾老人自己意愿,采用无赖手段滋事,我想先找街道人民调解参与调解,如果不行再采用法律手段,那我该用什么法律角度去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