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出辞职,老板同意了,但他们要求我再工作十天,但我一天也没去。现在老板没有支付上个月的14天工资,他只是说我没有遵守他的规定。我没有签合同。我没有打卡。打扰一下,我该怎么办呢?我能拿回我的全额工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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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期辞职,用人单位应该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该用人单位拒绝支付工资,你可以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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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签订劳动合同辞职后走人,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等;从离职开始算,劳动仲裁时效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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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者可以到当地劳动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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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