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法律顾问你好。我妻子坐电动汽车正常行驶。和过马路的行人擦肩而过。因为下雨。妻子摔伤了。脸骨折了。在医院对方付了药费。我也报警了。在这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分担责任。

企业法律顾问
2021-04-30 13:58:1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新的《侵权责任法》规定了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况,列举如下:患者有损害,因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机构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患者或者其近亲属不配合医疗机构进行符合诊疗规范的诊疗;
    (二)医务人员在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下已经尽到合理诊疗义务;
    (三)限于当时的医疗水平难以诊疗。
    前款第一项情形中,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也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行人横穿马路的责任主要是根据双方过错对结果的影响力来确定的。根据有关规定,事故位置在人行横道线上,且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行人没有责任,机动车负全责。行人偏离人行横道线,但是没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有证据证明行人闯红灯。但是行人已经在机动车道上,而司机未加注意,这种情况下也是机动车主责,行人次责
  •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发生交通事故的,对超过责任限额的部分,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责任;但是,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已经采取必要处置措施的,机动车一方按照法律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