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关于离婚女儿的抚养,我是原告,我在法院的调停工作中被告同意一次支付8万元的抚养费,前天法院通知我星期一签字,昨晚收到被告的邮件,说她不同意8万元,请律师,我过去必须解决吗?

离婚
2021-04-30 18:28:0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抚育费包含“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内容。
    《民诉法》中区分为: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这里,需要注意到的是:“扶养”和“抚养"的不同。
    《婚姻法》中有关法条的规定是:
    第二十条 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 若经法院或民政部门办理了离婚,且对抚养费已经约定好,若一方不给,另一方可以到法院要求对方支付,已经胜诉的可申请强制执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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