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把我的房间帐作为抵押借款,当时和我签了合同。如果他还没有出钱就自愿把名义的房子交给我(他没有房子就不能抵押),他现在还没有出钱,被人告知,我也有连带偿还责任。现在我知道他把名义的房子交给了别人。他的名义上没有财产。我能收回他的房子吗?

2021-05-01 01:55: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房屋买卖房子过户需要的手续:
    1、买卖双方达成购房上的共识,买家对房屋状态表示许可,对房屋价格认同;卖家对房屋价格认同,对买家支付房屋款项的方式表示赞同。之后,在公平资源的基础上,双方签订购房合同,并将合同交由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2、买卖双方携带准备好的资料、证明以及公证合同前往房管局办理过户登记,注意这里只是申请办理过户,我们需要将准备好的资料提交上去,将房屋的出售价格申报上去,然后等待审核。
    只有在得到许可之后才能进行后续的事宜。
    3、得到房管局的许可之后就可以缴纳税费了,缴纳完成之后获取交纳的证明。
    4、带上交纳税费的证明和相关资料来到房管局,这次就可以领取到房产证了。
  • 借款合同在实施过程中,任何一方违约了,就要按照合同上的违约条款进行违约赔偿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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