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买的是安置房,刚开始装修楼下的人问我们需要清洁费。那不是物管收到的吗?打电话问家前的主人,她说楼下住的是混乱,卖房子的时候也没说。现在退房了该怎么办?

消费者维权
2021-05-01 06: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司法解释》的规定,开发商经购房人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购房人就有权要求开发商退房,并要求返还订金或支付房款利息;实践中我们经常碰到这样的合同条款:合同中规定开发商的交房时间,每逾期一日,开发商支付已付房款万分之一违约金,逾期超过三或六个月,购房人可以退房,开发商应承担已付房款万分之一的违约金,这种违约金约定过低,既不能弥补购房人损失,又不能对开发商起到制约作用。
    二、开发商开发手续不全,导致合同无效。目前开发商必须证件齐全才能盖楼、卖房。如果开发商证件不全,就属于违法操作,与买房人签署的合同属于无效合同。由于是无效合同,开发商应当返还购房人交纳的房款。
    三、开发商没有经过购房人同意擅自变更设计。在购房人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中,一般都约定开发商在变更设计之前,必须经过购房人同意。否则,开发商就构成违约,购房人有权退房。
  • 您好,可以要求出租人解决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报警处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