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举报某单位违法行为前,给他们公司人员发了一条短信,告诉他我要举报他们,这样算恐吓吗?算违法吗?

2018-05-31 09:26:3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一、交通违法行为有什么后果  
    1、机动车有被电子抓拍、录像、拍照等违法信息记录的,违法行为人或者机动车所有人在接到处理通知书后自觉到交警部门接受处理。  
    2、违法行为人累积记分满12分后,必须到公安机关指定的地方参加学科考试和道路驾驶考试。  
    3、违法行为人被公安机关作出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应交出机动车驾驶证接受处理。  
    4、违法行为人缴纳罚款后,除暂扣驾驶证外,不必再到执行机关处理违法窗口办理。  
    5、违法行为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作出的处罚决定,应在15内持处罚决定书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违法行为人逾期缴纳罚款的,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6、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时,违法行为人必须交出驾驶证、机动车、或者其它非法装置或牌证。  
    七、公安机关认为违法行为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和麻醉药品、或者有注射毒品等违法嫌疑行为的,违法行为人应当接受检验。  
    八、违法行为人应当自觉接受公安机关的调查。  
    二、交通违章罚款不交有什么后果  
    1、现场单超过15天没有缴款,从第15天后起每天产生罚款金额3%的滞纳金,直至交款为止;(备注:滞纳金最高不超过罚款金额);  
    2、违章超过3单以上未处理的,交警核查到,会被扣证,情节严重的还会被扣车;  
    3、现场单未处理的,驾驶员的驾驶证要换证、补证或转证都不能办理;  
    4、章未处理的,发生事故、车损等,都将得不到车辆保险公司的理赔;  
    5、违章未办理的,不能通过车辆年审、季度审和综合审。  
    6、对驾驶证没有影响,具体情况可咨询当地车管所。
  • 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合同,之前用人单位和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年,进行适用和求职等级,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五条 失业人员符合下列条件的,从失业保险基金中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十三条 失业人员符合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其中,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包括下列情形:
    (一)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二)由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由用人单位提出解除聘用合同或者被用人单位辞退、除名、开除的;
    (五)劳动者本人依照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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