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朋友在借款公司借的钱,我不知道。借款人没有马上偿还。借款公司打来电话,知道自己是负责人,但签字不是我签的。这种情况不需要我负责,该怎么处理呢?

2021-05-01 13:37: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公司跟股东借款需要交税。公司注册资本50万,今年从股东借了200万到公司账户用于业务经营,未签署任何借款协议,也不用付利息。——这有违常理,股东与企业有着密切的利益关系,税务局会认定企业对股东的利息收入进行避税。
    会根据合理税率认定股东的利息收益,让企业补交股东的个人所得税。因为企业是个税的扣缴义务人。
  • 民间借贷中借款人不限于自然人,包括法人和其他组织。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其他组织是指合法成立、有一定组织机构和财产,但又不具备法人资格的组织
  • 根据《合同法》第208条规定,借款人可以提前偿还借款,出借人不能拒收。在提前偿还借款时,借款利息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但如果当事人之间另有约定的,也可以按照其约定计算借款利息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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