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商量一下,我女儿的工作合同今年3月到期。因为是孕妇,所以6月生产,公司和孕妇联系,合同延长到8月就结束了。在合同上签字看公司的需要,或者重试工期3个月,说这个时间段在哺乳中,这种情况怎么对应呢?

其它
2021-05-01 14:21:40
律师解答共有1条
  • 根据我国新劳动法,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赔偿如下:《劳动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女职工产假不得少于九十天。休完产假后,依法还应该享受哺乳期,哺乳期截止到婴儿年满一周岁时。
    劳动部有关文件规定:除《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劳动者在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时,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期满为止。
    根据上述规定,虽然哺乳期劳动合同到期,但用人单位不得终止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哺乳期期满为止。哺乳期期满后,用人单位可以不再续签合同。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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